枣庄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中医药推广交流中心、市急救指挥中心)为枣庄市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卫生健康服务。为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承担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及日常急诊急救指挥调度、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医药文化推广交流工作;开展干部保健、公共卫生药具管理、生育健康、卫生人才等服务工作。
现根据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诚邀医学人才,共谋发展。为顺利完成枣庄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人员),不得作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
市内企业、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年5月16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详见《年枣庄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附件1)。
三、报名时间、要求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年5月16日09:00-5月19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枣庄卫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