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岳散人:“依法抢尸”的背后
五岳散人 在我们这里,死亡的方式之多、之古怪,已经到了想像力的极致,举凡“躲猫猫”、“做梦死”、“俯卧撑”、“喝凉水”等,让人觉得大力发展创意产业实在是英明之举,只是这种创意大多数并不来自民间。死亡如此绚烂多姿,活着自然也是千姿百态。最近出现的“颠簸急救术”就是其中之一。那是说,四川内江市某位遭遇车祸的人,被差不多两小时后到现场的急救医生宣布死亡,其尸体被送往当地殡仪馆的冷藏柜。车祸三小时后,死者家人在殡仪馆发现,其人还活着。关于该人的死而复生,内江市*府的一名副秘书长解释说,这很可能是医生检查的时候,该人的确是休克了,但在后来的运输过程中“经过颠簸又缓了过来”。但最终人还是死了。在很多种奇怪死亡方式并存的地方,活着是件不容易的事。最终死亡以后,由于家属与当地*府并未谈拢赔偿方式,在众目睽睽之下就出现了一种奇景:在家属与官方谈判的会议室外突然出现几十名全副武装的特警,手持盾牌将家属隔离在会议室内,另一边,十几名不明身份人员与死者亲戚抢夺死者尸体。死者家属欲用手机拍照,手机被直接夺走扔进马桶。关于这件事官方的解释是:“按照规定,因交通等意外事件死亡,死者尸体必须在有资质的地方进行保存,可以不征得家属的同意。”这话说得也很有创意,因为意外死亡的尸体确实应该存放在具有足够资质的地方,以便于可以做检验而确定死因,但不用征得家属同意则纯属演绎推导了。而且即使此事确实如此,也轮不到交警出面来解释,或者出动特警来抢尸,毕竟人是“颠簸急救术”救活后送到医院才死亡的,是不是医疗事故还可以商议嘛,如何就越俎代庖地“依法抢尸”呢?这两年有好几件类似的事情发生,都是在某些意外之后,出动警察先把尸体抢走再说。最严重的一次大概就是去年的石首事件。该事件已成为了某些公务员需要学习的案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过相应的宣讲与培训。但很难说各地的学习者都从中学习到了什么。比如说这次抢尸事件发生地四川内江*府估计是学会了另外一个教训:抢尸要趁早,不能等到事态扩大之后再出来抢。这当然与最初以石首事件为例子所进行培训的目的南辕北辙,但说到效果的话,恐怕四川内江的做法确实可能更为实用。首先,抢走尸体就等于是抢走了证据,以后怎么说都是他们自己的事了,物证是最强有力的证据,掌握在谁的手里谁就有更大的发言权。其次,尸体是一个具有凝聚力的标的物,而没有这个,很多可能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就不复存在了。也许正因为如此,某些神经过敏的人看到尸体还在亲属的手里,自然就会起了“依法行*”的决心,哪怕是非法动用警力与暴力手段也要防患于未然。这一切与合法或者非法并无干系,哪怕很多人确实知道责任并不归属于自己,但维护稳定不力之过总是跑不掉的,那就不如不论是非曲直先下手为强了。只是这事儿的关键在于,只要是这么做了就等于交通肇事逃逸一样,本来可能没有责任也变成了全责。(作者系知名络评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