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董事违规短线买卖所持公司股票
凤凰财经讯
华峰氨纶晚间公告,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获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林真先生当日以每股18.94元卖出本公司股票550,000股;又以每股18.94元买入本公司股票50,000股,陈林真先生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此次买卖股票行为未获利。本次买卖行为发生当日,陈林真先生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了相关情况。公司董事会查询了陈林真先生近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短期交易行为。陈林真先生已承诺十二个月内不再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向陈林真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了通报,要求引以为戒。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