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枣庄市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市)车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办理工作,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高效,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进出山东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运输医疗防控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能源物资、进出口货物、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车辆,予以办理《通行证》。《通行证》仅适用于单次运输(含往返),独立编号,一车一证。
二、办理方式
为避免聚集风险,进一步提供便民服务,办理方式采取线下办理和线上办理两种方式。
(一)线下办理。
各区(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企业可到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咨询办理,交通运输部门应急运输保障服务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办理需提供材料清单如下:
1.《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见附件2),运输企业可自行下载填写,现场办理的应协助完成打印。
2.运输司机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运输司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手机联系方式。
3.道路货运企业需提供运输司机从业资格证扫描件,运单、提货单、入货单等证明货物种类的证明材料;
4.其它企业需提供运输司机驾驶证扫描件,营业执照、与运输货物相关的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二)线上办理。
3月25日起,根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确定的《通行证》线上办理有关要求,依托公安交管专网,规范《通行证》发放、管理工作,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登陆“山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