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年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全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并结合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优选引进青年人才的范围为国内高校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以下简称博士),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硕士)和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下简称本科生)的人员(高校名单见附件1)。年枣庄市计划优选青年人才名左右,其中,博士10名、硕士50名、本科生20名、年枣庄市定向选调生招考已参加笔试面试人员20名,可根据报名、面试和考察情况,适当增减引进计划。具体职位如下: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生。其中,本科生28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33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38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年7月31日前。
引进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五)考生所学专业应符合枣庄市年青年人才优选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
(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得报考。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相关媒体和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优选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年3月16日9:00—3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年3月16日14:00—3月21日16:00
报名网站: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