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枣庄市青年人才优选办法》并结合山亭区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和全球排名前名的海外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优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优选范围为国内高校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1)、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及省属驻枣高校(见附件2)毕业的大学本科生,以及全球排名前名海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根据教研厅函〔〕1号文件规定,自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年枣庄市山亭区计划优选青年人才60名,博士研究生不占名额。具体职位如下: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适当放宽。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及省属驻枣高校毕业的大学本科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
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按时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和符合山亭区急需紧缺专业目录人员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2.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6.枣庄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年5月9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年5月10日9:00--5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