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市扫黑办副主任张建福作新闻发布。
张建福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进入最后冲刺阶段,收官在望,全市扫黑除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9个,涉恶集团、团伙55个,破获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余起。三年来,全市打掉涉黑涉恶组织数多于前10年的总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治安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
张建福介绍说,紧扣“六清”任务,始终保持专项斗争高压态势。一是在“线索清仓”方面,充分利用案件线索信息化管理平台,健全完善线索核查机制,提升线索核查“全流程”质效。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扫黑办转办线索到期核查完结率%。二是在“逃犯清零”方面,全市公安机关一方面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另一方面,对目标逃犯亲属、好友进行劝解、劝投,推动追逃工作高效开展。今年7月初,我市8名目标逃犯全部到案,在全省提前实现了“逃犯清零”的任务目标。三是在“案件清结”方面,全市政法各单位不断健全落实会商研判、专家攻关等机制,统一办案思想,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展提讯、开庭、审判等工作,为重点案件依法快侦、快办打下良好基础。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9月30日之前立案的一审、二审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均已审结。四是在“伞网清除”方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双向反馈制度,采取提级管辖、异地用警等措施,排除干扰、循线深挖。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起,处理人。五是在“黑财清底”方面,全市各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打击涉黑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成立资产清查组,分析研判可疑交易线索,全力推动涉黑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市法院建立生效判决案件执行“绿色通道”,确保黑财黑产及时执行到位。六是在“行业清源”方面,进一步提高防范和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共制发涉及重点行业领域治理的“三书一函”件,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累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次,件“三书一函”完成整改率%,按期回复率%。
张建福告诉记者,致力固本强基,始终坚持专项斗争标本兼治。围绕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组织部门在纯洁干部队伍、净化基层生态、筑牢基层政权上持续用力,以党建引领推动扫黑除恶标本兼治。一是整瘫治乱强基础。对照班子缺职、内耗严重、信访矛盾突出、村干部涉黑涉恶等12类情形,年,全市排查确定软弱涣散村95个实施集中整顿,主题教育期间,又倒排确定了个工作后进村一并进行整顿,全部落实“四个一”措施,开展“一村一策”集中攻坚,并完成验收。二是头雁提升强队伍。制定出台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1+X”制度,聚焦差村、乱村、穷村,创新采取选派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开招聘镇(街)事业编制人员的方式,拓宽村级带头人队伍来源,年以来共选派、招聘余名村党组织书记。探索专业化管理村党组织书记,对名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予以更严管理、落实更优待遇。三是从严管理村干部。在全市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等班次中设置专题课程,普及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完善村干部小微清单制度,厘清村干部权责边界。规范村级“三务”公开,推行财务流水式、台账化公开,严防基层“微腐败”。
市委宣传部新闻二科科长蔡先艳主持;
市监委委员陈华,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东,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支队长訾晋中出席,并一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附记者问答实录:
记者:枣庄市纪委市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哪些成果,采取了哪些有效举措?
陈华:专项斗争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起,处理人。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坚持“四个强化”,推动惩腐打伞落细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委机关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市纪委常委会19次专题研究,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靠上指挥,多次听取汇报并指明核查方向,筛选42起重点线索由委班子成员包案督办,强力推进问题线索办理。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多次约谈各区(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持续传导压力,督促加快办理进度。三是强化机制建设,实现线索转办、数据报送、调度协调等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四是强化任务分解,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打好今年收官之战。
二、坚持“四个一批”,实现梳理问题线索全覆盖。即坚持采取“信访研判找一批、逐案过筛查一批、主动出击挖一批、协调调度排查一批”的方式,运用梳理群众信访举报、排查涉黑涉恶案件、审阅案件卷宗、督促成员单位移交等多种方法,梳理汇总相关问题线索,均严格按程序转办核查。三年以来,共收集问题线索起,同步介入54起涉黑涉恶案件,同步介入率达%,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坚持“四个狠抓”,确保深挖彻查工作战果。一是狠抓案件直查,市纪委监委成立9个工作专班,直查51起问题线索,成效明显,目前我市涉黑案件“打伞破网”率位列全省前列。二是狠抓督查督办,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对部分问题线索包案督办,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三是狠抓办案质量,一方面抽取已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审核,组织精干力量对需要进一步核查的问题重新核查,另一方面对查否的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四是狠抓以案治本,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在增强警示震慑作用的同时,督促相关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及时开展综合治理,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市委具体工作安排,突出问题导向抓落实,聚集重点问题促实效,在“打伞破网”“伞网清除”工作中实现新突破,推动扫黑除恶深挖根治、长效常治。
记者: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请问法院是如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
黄东: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枣庄两级法院坚持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以“六清”行动为总抓手,依法审结了一大批重大涉黑涉犯罪案件。一是狠抓涉黑涉案件审理质效,强力推进涉黑恶案件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49件,审结47件,审结率为95.9%;二审受理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案件7件,审结6件。二是借力科技破难题,提升审判效率。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市两级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不松手,扫黑除恶不停步”,疫情期间,全市法院克难攻坚,创新利用科技化手段,坚定不移推进涉黑恶案件的开庭审理工作。如,全市法院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倒排工期、科技支撑、多部门协调等举措,先后以电子送达、集中调押、视频会见等方式,解决远程视频场所小等难点、堵点,今年的涉黑恶案件采用远程视频开庭,运用“一院两所”(法院、两个看守所)多端口同步庭审系统,实现了远程视频庭审的常态化,极大的提升了审判效率,今年11月前立案的涉黑恶案件均已审结。三是创新工作机制,加大“黑财清底”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涉财处置专项行动,创新涉案财产处置机制,9月底前生效判决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7万元,执行到位.万元。到位率73.68%。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我们将全力落实全市法院“案件清结”和“黑财清底”任务,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上下功夫,善始善终,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一百周年,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记者:能否请检察长简单的介绍一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其适用?
孙恒: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在立法上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由“两高三部”联合下发《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该制度进一步规范。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成果,对于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依法及时有效惩罚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统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也对检察机关司法观念、工作机制带来深远的影响。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案件时,要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计的初衷,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升办案整体质效。根据这一制度设计的相关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案件罪名和可能判处刑罚的限定,对所有刑事案件办理均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不能因案件罪轻、罪重或者罪名特殊等原因而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涉黑案件也不例外。
记者:请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枣庄公安机关都做了哪些工作?效果怎么样?
訾晋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正确领导下,坚持主动进攻、重拳出击,铁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共打掉涉黑组织9个、涉恶集团、团伙55个,破获各类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余起。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公安局党委将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定期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严格履行局长包案职责,盯案靠案,督导推进。党委成员分片包干,跟踪指导、督促落实。各警种部门联勤联动、合成作战、强力打击。加强督导检查和倒查问责,确保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线索摸排。建立市局、分(市)局、派出所三级摸排机制,加强黑恶线索搜集、摸排,夯实扫黑除恶工作根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