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12日0时至12时山东省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情况
年2月12日0时-12时,枣庄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1例(市中区1例)。
出院病例(4号病例),丁某某,女,37岁,家居市中区市府名苑,1月27日因发热、医院隔离观察治疗。1月28日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过全力救治,现经专家组评估,符合出院标准,于今日治愈出院。
截至年2月12日12时,枣庄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肺炎确诊病例23例(滕州市4例、薛城区4例、山亭区4例、市中区5例、峄城区5例、台儿庄区1例),其中危重型病例1例,治愈出院4例(滕州市2例、市中区2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市中区1例、山亭区1例),医院隔离观察。
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接受医学观察。
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2月12日
枣庄确诊患者将医院救治
山东下发通知,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集中收治,确定10医院。
医院收治服务区域为淄博、泰安、德州;医院为济南;医院、医院为青岛、日照;医院为烟台、威海;医院为潍坊;医院为济宁、枣庄、菏泽;医院为临沂;医院为聊城;医院为滨州、东营。
通知要求,现有确诊患者全部转医院进行救治。其中,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评估,不具备转运条件的重型、危重型患者暂不转运,预计3天内能达到出院标准的不再转运。确诊患者发生医疗费用由患者确诊时所在市承担,患者转运所发生的费用整体纳入医疗费用,医保待遇及支付、补助*策等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齐鲁晚报·新枣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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