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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3 3:23:00

记者

武甜莹

责任编辑丨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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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大众网枣庄·海报新闻

11月12日,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连下13份行*处罚决定书,滕州13家单位因环保问题被罚37万元。

据了解,因环保问题被行*处罚的13家单位分别为:山东吉田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中旋机械密封有限公司、滕州市盈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滕州市安建建材有限公司、滕州市界河镇金达木材加工厂、枣庄市会昌建材有限公司、常力工贸有限公司、刘某玲、滕州市洪绪星宇塑料制品、滕州市洪绪五洲塑料制品厂、滕州市大彦纺织有限公司、山东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滕州曹庄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山东金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最多,经查,该单位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输送、存贮水污染物,现场提取水样一份,经监测,COD浓度为mg/L,超标.7倍;氨氮浓度为17.7mg/L,超标0.77倍,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九项之规定,责令立即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以罚款10万元。

大众网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滕州市中旋机械密封有限公司、滕州市盈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滕州市洪绪星宇塑料制品厂、滕州市洪绪五洲塑料制品厂4家单位都存在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并分别处以罚款元、1万元、1.2万元、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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