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为全国、全省“两会”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借助年春运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宣传活动,向社会公布了2名被禁止参加春运驾驶人、16名严重违法驾驶人和1家主体责任不落实运输企业名单。
禁止参加春运驾驶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原因
1
马付忍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2
王方庭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严重违法驾驶人名单
序号
姓名
原因
处理结果
1
李腾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2
刘叔新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3
王涛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4
刘涛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5
王慎岭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6
马保宾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7
杨运开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8
孙景斌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9
赵月华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10
张太升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11
褚严强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12
李建伟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13
宫瑞隆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14
梁伟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15
任思功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16
王成礼
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
主体责任不落实运输企业名单
枣庄东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企业所属车辆逾期未审验、违法未处理车辆较多。
延伸阅读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九十一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这2名饮酒、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人作出了相应处罚,并取消春运营运资格;对16名醉驾、二次酒驾驾驶人作出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这1家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进行了约谈、签订责任书。
市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公布禁止参加春运驾驶人、严重违法驾驶人和主体责任不落实运输企业名单,主要是为了警示各重点驾驶人增强交通安全责任感,绷紧安全弦,提高安全意识,确保以积极的心态、良好的车况、周到的服务投入春运;警示教育驾驶人驾车春运出行时要谨记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做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切莫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酿成大祸;警示各运输企业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加强车辆定期安全审验,杜绝隐患车辆、带病车辆上路,抓实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确保驾驶人安全、文明驾车出行。
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治理行动,对警力部署、应急管理、隐患排查以及管理责任方面进行了再细化、再落实,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县乡道路为主战场,加强农村地区道路警力投入和路面管控,重点围绕“营转非”大客车、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等七类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以及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交通违法,推进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应用,坚持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并举,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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