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儿庄交警大队发布关于对城区道路违法停车开展联合执法的公告,自年1月1日起对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进行违停抓拍,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通行能力,保证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有序、畅通,台儿庄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和台儿庄区综合行*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对城区内所有路段进行强化管理,规范停车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决定自年1月1日起对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东顺路(含东顺路)以西、台北路(含台北路)以南、运河北岸路(含运河北堤)以北、广进路(含广进路)以东;运河大道全路段进行违停抓拍,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台儿庄区综合行*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以上范围内所有违法占用道路停放车辆进行现场证据采集,台儿庄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台儿庄区综合行*执法局采集上传违法停车相关证据对车辆进行处罚。对于乱停乱放车辆拒不听劝阻的,由台儿庄区综合行*执法局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拍照取证,由执法人员按照《行*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对其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将车辆拖至指定停车场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请广大车主将车辆按顺序停放在停车泊位,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地点一律禁止停车。
特此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台儿庄区综合行*执法局年12月24日。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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