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到薛城就业创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规定,年薛城区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派遣期内(、、年毕业)“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须为派遣期内“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应届毕业生应于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相应学位证书;其它应聘人员应于年9月15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应学位证书。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年、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毕业报到证。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在读高校学生;现役*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高校学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培养生、在职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外合作办学、独立院校、校区以及分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为准),不得应聘。山东省内人员已在网络签订就业三方协议、已缴纳社保的,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取得祖国大陆“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其他台湾居民,也可以应聘。
三、引进岗位和组织形式
岗位条件、引进数量等具体要求见《年薛城区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除一流学科外不限专业,无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不设笔试环节,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视报名情况,可设置初试环节,另行通知)。引进程序主要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年9月15日9:00—9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年9月15日11:00—9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薛城区*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进行报名(网址:
体检在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由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另行通知,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因面试人员不足或递补人选不足等造成的岗位空缺,则将该岗位引进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因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等造成超出岗位引进计划的,则相应增加该岗位引进计划。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薛城区*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审核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由薛城区委组织部直接管理,与薛城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薛城区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薛城区财*负担,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2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
(三)实践锻炼。聘用人员先不分配具体岗位,统一组织到薛城全区重点工作专班、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一线、对口专业技术岗位或镇(街)实践锻炼,时间1年(含试用期)。锻炼期满,由薛城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本人自愿留在镇(街)、国有企业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四)后续管理。聘用人员作为薛城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薛城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纳入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管理。博士、硕士在职数空缺范围内,可择优安排担任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可择优聘任相应层级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或国企相应岗位;工作满3年,符合国家公务员调任*策规定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九、待遇*策
(一)补贴补助。按照博士每人每月元、硕士每人每月元、本科生每人每月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人员聘用后,在薛城工作5年之内,在薛城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按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本科生5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助。如服务期限不满2年离职的,对购房补助、租房和生活补贴予以收回,并建议有关部门纳入个人征信。
(二)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就学。引进的博士,子女在义务教育节点适龄升学,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区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引进的硕士,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由教育部门在*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十、其他
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成立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共同负责本次引进事宜,重要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或报上级招聘主管机关决定。
(一)对违规违纪应聘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并参照《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面向“双一流”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相关事项,均按程序规定,在薛城区*府网站人事信息栏公布(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