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枣庄市薛城区院*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咸涛带领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新闻相关人员来我院交流刑事执行检察和新媒体等工作。
我院*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国华及相关部室人员陪同。
期间,参观了我院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枣庄)、*建文化展厅、新媒体工作室,并就各自工作分别进行了座谈交流。
文字:第三检察部
图片:华雅婷
编辑:胡丹丹
审核:狄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