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消息,《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年版)》公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暂停项目执行,责令限期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进入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各级行*监督管理部门推进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平台交易,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不断完善交易制度规则,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推动电子化交易和电子化监管全面实施。
各市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在《目录》基础上增加交易项目类别和项目内容,出台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推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来源:山西新闻网、今日公资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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