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胡杰带领枣庄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枣庄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有关同志专程来到市中区人民法院,向办理一起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案件的曹利君法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组成员、副院长秦丽参加活动。
基本案情
当事人孙某某同我市某银行因金融担保合同产生纠纷,经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和解后,双方当事人对对方能否按协议履行义务仍心存顾虑,遂于10月30日向我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收到申请后,市中法院启动简易案件快立快审程序,曹利君办案团队立即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认定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并于当日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快速高效化解了一起金融纠纷。通过司法确认,在赋予了调解协议法律效力,实现矛盾纠纷高质量化解的同时,既减轻了法官办案压力,又免除了当事人诉讼费用和往来奔波之苦,可谓一举多得。
近年来,市中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重要指示精神,多渠道开展包括人民调解在内的诉源治理诉源治理工作,此前已与区住建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推进“红色物业”工作的实施办法》,多措并举化解房产物业类矛盾纠纷,效果初现。
活动中,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协作配合,探索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平台,委员会常态化派员来院开展工作。市中区法院将金融纠纷案件诉前引导至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调解成功的由市中区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进行司法确认,一方当事人事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人民调解能够切实减轻市中区法院收案压力,市中区法院给人民调解提供法律强制力保障,共同为优化辖区法治营商环境、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遏制金融纠纷案件高发态势发挥积极作用。
编辑:曹圆初图文:曹圆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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