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滕州生活圈"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枣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年2月9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年2月9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滕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年2月9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月9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滕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应急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一、公众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公众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
工业企业执行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确定的减排措施。应纳入清单但漏报瞒报的涉气工业企业停产。
(二)扬尘源
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应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塔吊和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的除外);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增加2次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三)移动源
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区(市)城区内应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滕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年2月9日
来源:网络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法律支持:刘彤
商务合作
点亮一个“在看”
小编的奖金就加一元!
感谢您的支持!
▼点「阅读原文」发布招聘、房屋租售信息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