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枣人社字[01]1号)规定,自01年1月1日起,枣庄市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策有新的变化。
一、申请条件
为积极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参保职工提高职业技能,人社部从年起在全国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对已参加失业保险缴费符合一定条件,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出台技能提升补贴*策,最高可以获得元。
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含1个月)以上。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批准日期距申领补贴之日在1个月内。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的*策于00年1月31日到期后,不再执行,我市不再受理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晚于00年1月31日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业务。
3.技术技能提升补贴适用范围是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zscx.osta.org.cn)上查询到。
二、补贴标准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分别为1元、元和元。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准入类证书,不分级别的为元;分两个级别的,按级别高低分别为元、元。评价类证书,按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为元、元和1元。
三、申领方式
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补贴的申领和审核全程通过网上办理。
申请人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中的“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进行网上申请;或通过“山东*务服务网(枣庄市)”“办事服务”栏目中搜索“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按照网页提示填报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享受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END。
责任编辑:花花;审核:张达伟来源:枣庄人社新闻-510商务合作如果本条内容侵害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擅自盗用视频、文章、图片必究。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