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
年青年人才优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年人才储备和管理,优化全区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我区实际,决定面向国内高校和全球排名前名的高校(参照国际公认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近三年排名)优选引进一批高素质青年人才,现将优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优选范围和数量
优选范围为国内高校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见附件1)毕业的大学本科生,以及全球排名前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生。根据教研厅函〔〕1号文件规定,自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年枣庄市山亭区计划优选青年人才60名,设A岗和B岗,其中A岗30名,限男性;B岗30名,限女性;博士研究生不占名额。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3年7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为人民为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品学兼优,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报名前需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生一般应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应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山亭区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见附件2)的青年人才年龄可放宽3岁。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中共*员(含预备*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引进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
2.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6.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优选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年5月6日9:00—5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年5月7日9:00—5月13日16:00
报名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