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经济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是山东省示范校立项建设单位。枣庄经济学校与枣庄师范学校两校合并后是唯一一所直属枣庄市教育局的中职学校,是全市唯一一所具有招收三二连读高等师范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资格的中职学校,是全市唯一一所拥有举办幼儿教育专业40余年历史的中职学校。
一、招生计划
招收普通中专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人。
二、专业简介
1.培养目标
面向各级各类幼儿园和婴幼儿照护机构及相关教育事业单位,培养具有现代幼儿教育理念,熟练掌握学前教育基本专业技能,能够运用学前教育理论、学前教育技能从事幼儿教育工作的新型幼儿教育及照护人才。
2、主干课程
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活动设计与实践、幼儿园班级管理、幼儿教师口语、美工、书法、声乐与乐理、形体与舞蹈、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卫生学、幼儿玩具设计与制作、幼儿游戏、幼儿心理健康与行为指导、营养学、管理学、信息技术等。
3、毕业出路
(1)第三学年通过春季高考可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或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升入全日制本专科高校就读。
(2)由学校推荐到幼儿园、早教机构、幼儿培训机构等单位就业,就业岗位主要有幼儿园保育员、幼儿园管理、课程顾问、早教老师、亲子教师等。
三、报名条件
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四、收费标准
1、书本费:一学年元,多退少补;
2、学生装费:预交元,多退少补;
3、公物押金:元,毕业时无损坏公物者全额退还。
4、住宿费:一学年元;
5、公寓用品代收费:预交元,多退少补。
五、报名手续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往届生持毕业证书);
2、身份证(或户口本);
3、现金(按上述“收费标准”携带)。
六、报名方式
考生本人携带上述“报名手续”到我校招生办经面试初试合格后办理报名交费手续。
七、录取规定
1、应届毕业生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者,不予录取。
2、往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不予录取:着奇装异服;有纹身;有不良嗜好(抽烟、喝酒、早恋等);患有重大疾病;受到任何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受到执法部门处理等。
4、学生报到入学后将进行面试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经面试初试与复试合格者,依据报名交费的先后顺序注册录取;额满为止。
八、联系地址
枣庄市新城祁连山北路中段(光明大道与祁连山路交会处北1.6公里,医院北米)路西。乘路或6路或2路复线公交车到经济学校站下车,亦可乘坐BRT-B5、BRT-B6医院站下车北行米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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