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公开招聘简章
枣庄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年9月,现为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规划编制乙级、市*(道路、桥涵、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综合及专业设计乙级、园林景观乙级、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乙级资质。现有各专业设计人员余人,注册师30余人,高级工程师30余人。因单位发展需要,委托枣庄城投人才发展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一)聘任岗位
聘任形式:非事业编制合同制专业技术岗位,与规划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年枣庄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所有招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年龄需在35周岁以内,应届生均可报名。学历及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
6.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至年6月30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年7月19日至年7月25日17:00截止。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枣庄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规范填写后,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书的扫描件或拍摄图像等证明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ctr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