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枣庄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枣庄市公安局及相关分局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62名,具体计划设置及专业要求详见《枣庄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见《枣庄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应聘特警职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其他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枣庄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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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年6月23日09:00至7月2日17:00截止。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