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经区卫健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公开招考护理、导医、针推、康复、影像、检验、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共53名,具体岗位见附表(医院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计划表)。
中医护理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相应核减的名额转为西医护理岗。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好学,乐于奉献,各方面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吃苦耐劳精神,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慢性疾病。
3.西医护理:全日制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中医护理:全日制中医药院校毕业,中医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其他岗位应具备相应专业要求的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条件: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内除外),中级职称年龄放宽到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导医:2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厘米以上的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时间:年11月26日—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医院办公室。
提交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相关证明)、身份证、执业医(药)师证、康复治疗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或执业考试成绩单(需过合格线,网上可查询)、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医院办公室现场如实填写《医院公开招聘登记表》。报名时缴纳考务费50元。具备加分条件者,提供相关证明。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通知的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考试内容和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⑴笔试: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各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满分分,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及笔试成绩确定进入操作考试人员比例。
⑵技能操作:相应专业基础操作,满分分。
四、综合计算成绩及加分
考试各项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笔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各占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具备以下加分条件者,在总成绩基础上,加入相应分数,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分,依次排名。具体条件如下:
1.医院工作经历者(医院),按照工作年限加分,满一年加0.5分,最多加至2分。
2.取得枣庄市护士初级规范化培训证者,加1分。
3.取得医(药)师执业资格加5分;助理执业资格加2分。
4.取得康复治疗师证加2分。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及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依次确定合同制护士5名,临时护士16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笔试成绩最高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试要求
1.由区卫健局全程监督,所有招考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
2.根据总成绩及招考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公布拟录取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取技能操作成绩最高分。
3.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作弊行为,医院规定及监考人员管理、不遵守考试纪律等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辞退。
七、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医院将办理有关手续。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医院按照比例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金,执行枣庄市医院合同制工资标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执行同工同酬待遇;临时护士执行枣庄市医院临时护士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医院。
联系-77347711812
年11月23日
附表:
医院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