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府
关于同意将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改建为
枣庄工程技师学院的批复
鲁*字〔〕号
枣庄市人民*府:
你市《关于申请设立枣庄工程技师学院的请示》(枣*呈〔〕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改建为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改建后学院的机构编制、领导配备、办学经费等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改建后的技师学院设技师部和高级技工部。学院办学规模逐步达到人,其中技师部人、高级技工部人。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技师(预备技师)专业设置的相关规定,学院技师部设置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加工(数控铣工)、汽车维修、焊接加工、汽车钣金与涂装、计算机网络应用等专业。
三、改建后的技师学院以培养技师(预备技师)和高级工为主要目标,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和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培训任务。招生对象主要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取得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和企业在职职工,学制2至4年。
四、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学生学习期间和毕业后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你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教育部山东省人民*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学院的支持,督促学院优化办学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府
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
年8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