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晚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
最新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与之前发布的内容相比
“自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鲁人员,
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调整为
“所有省外入鲁返鲁人员
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没有阴性证明的
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
一、所有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阴性证明的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三、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鲁,确需入(返)鲁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