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执行铁拳”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传兴发布《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铁拳”专项行动方案》。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文亮发布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枣庄市公安局联席会议精神。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田传海发布《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枣庄市公安局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暨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联合通告》。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高键主持新闻发布会。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全面改善执行环境,枣庄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执行铁拳”系列专项行动,聚焦“集中清理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小标的额案件;集中清理超6个月未结案件;集中执行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集中进行不动产腾退专项清理;集中开展涉黑恶、涉职务犯罪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清理;集中清理涉**机关执行案件”等七项任务,采取“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严格执行案件节点管理,提高案件执行效率;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清理涉民生案件和小标的额案件,集中拘传、拘留一批“老赖”;合力攻坚超期未结案件;全方位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犯罪行为力度,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案外人形成有力震慑;加大对“老赖”曝光惩戒力度,在被执行人居住社区、村居、单位张贴,同时通过抖音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发布,全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公布全市法院执行局公开电话,回应当事人诉求”等七项措施,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7月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就严格审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构成要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管辖、被执行人的行为符合拒执犯罪构成要件时的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的立案、拒执犯罪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后依法从快侦查、提起公诉、审判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纪要。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还会签了《联合通告》,敦促本市被执行人依法主动履行义务。《联合通告》指出,凡在枣庄市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被执行人,即日起,自觉到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如实申报全部财产,依法履行义务,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得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将对案件予以结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屏蔽相关案件信息,未依法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视情对其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来源:枣法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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