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学校教育教学常规要求,枣庄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幼儿园应在1月15日(腊月十三)前安排学生放假离校,普通高中(含中职学校)学校1月20日(腊月十八)前放假离校。2月17日(正月十七)枣庄市中小学正式开学,正式开学前不安排学生返校。
二、有关要求
(一)坚持守住安全底线。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不断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引导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规定,减少外出和聚集,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守好教育系统疫情防线。要对火灾、交通事故、滑冰溺水、烟花爆竹伤害等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所有教职员工要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学校安全工作需要。
(二)切实规范办学行为。落实考试管理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引导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严禁商业活动、商业广告进校园。深入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节日腐败”。各区(市)教体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公开违规办学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及时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三)科学指导寒假生活。坚持五育并举,不断丰富寒假主题教育活动,鼓励以线上为主,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