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破地区间人才流通壁垒,近日,枣庄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60号),根据该文件精神,年9月起,枣庄、临沂、济宁、菏泽鲁南四市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实行互认,即:取得鲁南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颁发的,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能够在线核验的职称证书,在鲁南四市内跨市流动时可直接使用,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手续,与流入市核准颁发的职称证书享有同等效力(有使用范围限制的除外);
对专业技术人员在枣庄市外取得的职称,凡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能够查询核验的,也可直接使用(有使用范围限制的除外),不再办理外地调入人员职称确认。
(来源:枣庄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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