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医保局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枣庄市医保信息系统定于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停机,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将暂停全市相关医保业务。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一
年11月24日(星期三)20:30时至年12月3日(星期五)08:30时。
一停机系统范围一
医保核心业务系统;医院、定点药店、定点诊所等机构的医保结算系统;异地就医系统、个人账户异地支付系统;医保线上服务平台(含掌办、网办系统);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其他和医保系统相关联的信息系统。
一停机期间业务办理一
(一)参保登记及转移接续
1、暂停办理单位及职工的基数申报、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人员增减、医保缴费、查询等业务;暂停办理城乡居民的申报、信息变更、缴费、查询等业务,待系统上线运行后恢复办理。停机期间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先收取办事材料,注明受理时间,待系统上线运行后再集中办理并电话告知办理结果。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的,窗口正常收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并进行整理登记,系统上线运行后将恢复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的,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系统上线运行后恢复办理。停机期间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先收取办事材料,待系统上线运行后集中办理并电话告知办理结果,根据参保人员的需求,采取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暂停办理个人账户划拨业务,待系统上线运行后进行补划。
4、暂停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停机期间到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办事材料留存并做好登记,待系统上线运行后集中办理并电话告知办理结果。
5、暂停向税务部门推送缴费核定和缴费单据业务。
(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结算
1、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结算。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参保人员需要门诊慢特病购药的,可以在停机前,依据病情按照相关规定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开药,确保日常用药不间断。系统停机期间开药、治疗的,可以先全额缴费,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退费并重新补录有关费用,实现联网结算。如医疗机构不能实现退费补录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全额交费,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实行手工报销。
2、住院医疗费用(含生育费用)结算。系统停机期间出院的参保人员,由医院进行挂账,发生的住院费用(含生育费用)待医院进行补录结算;参保人员停机期间入院的,由医院先手工办理医保入院登记手续,待系统恢复后再进行补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停机期间住院的,由医院核实身份后落实“先诊疗、后付费”*策,医院进行补录结算。
(三)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停机期间已备案并在异地办理出院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出院后持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手工报销。停机期间无法办理网上备案联网的,出院前系统已上线运行的,可通过电话等联系方式补办备案手续,医院联网结算。
(四)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业务
1、暂停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一卡通行”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后恢复办理。
2、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到外地就医购药刷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一卡通行”业务,系统上线运行后恢复办理。
(五)门诊慢特病认定
系统停机期间,各医保经办窗口、定点医疗机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正常受理门诊慢特病申报业务,期间严格执行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的办结时限和相关*策规定。
(六)网办、掌办业务
暂停所有网办、掌办业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市医保局官方网站、“爱山东·枣庄通”APP和“枣庄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