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3月22日讯3月22日,市*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全市*法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市委*法委常务副书记张建福说,在全省全市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进程中,法治化营商环境至关重要,*法机关大有可为。为此,市委*法委及时组织制定了《关于全市*法机关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意见》,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四部门共同出台了50条意见措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努力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速度”。
《意见》提出,发挥*法机关职能作用,明确服务保障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创业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建立体现知识产权价值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推动企业提升供给质量,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
同时,加强对各类企业自由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保护,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让他们感到安全安定安心;健全完善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办案机制,建立健全适应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需要的专业办案团队,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控制和把握延长办案期限的适用条件,依法快侦快办、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危害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犯罪案件;健全完善各项法治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涉企服务管理工作,开辟绿色通道,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枣庄市法律智库、法律顾问团(组)作用,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法律咨询和跟踪服务。
另外,持续深化更高水平的平安创建,深入开展平安园区、平安企业、平安工地、平安项目等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园区、企业及建设工地矛调组织,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治安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净化企业、工地、项目周边治安环境。
枣庄市法院副院长梁克国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围绕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近期,我们正在深入调查研究企业家的司法需求,及时研究制定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在具体审判程序中,从程序保障到实体裁判,从立案到执行都要体现对企业家创新创业的保障和服务。比如,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看不准、弄不明、有市场、受欢迎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家信誉的,严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等等。
枣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恒就检察机关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职责定位从三方面进行了解读,分别是将执法办案作为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基本措施,全面履行打击、监督、预防和保护职能;二是围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延伸检察职能,扩大执法办案的效果;三是积极探索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方式和途径,切实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
“严厉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主动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秩序,加强公共安全监管,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三是在措施上更加务实。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公安服务”便民举措,制定更具操作性、灵活性的落户*策,落实好公安部八项出入境便利措施,建立窗口业务“就近快办、容缺受理”机制,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枣庄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田传海如此介绍。
市司法局副局长贾传刚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四点,下一步司法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为*委、*府和企业提供宽领域、深层次的法律服务。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另外是发挥好维稳职能,全力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最后是,全面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