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十二届枣庄市委启动首轮巡察,将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审批服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财*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13个市直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按照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3月10日召开“强化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集中进驻动员会。会议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行*审批服务局*组主要负责同志代表被巡察*组织作表态发言。会后,各巡察组与被巡察*组织负责同志见面沟通了有关工作事项,5个市委巡察组全部完成进驻。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治监督。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深入查找履行*治责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策、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治偏差,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影响和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充分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推动健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以强有力的*治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巡察期间,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市委各巡察组将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受理方式、范围和时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市管干部作风建设及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枣庄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