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淳安县公安局召开案件新闻发布会,在继年成功侦破了年“11·22”、年“3.25”强奸杀人案后,淳安县最后一桩历史命案积案——“·11·12”故意杀人案告破。
近日,淳安县历史命案积案侦破再传捷报,年11月12日发生在千岛湖镇原二轻招待所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徐某宏(男,46岁,户籍地淳安县千岛湖镇)在山东省临沂被成功抓获并押回淳。经审讯,徐某宏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年11月12日17时许,淳安县公安局接报称:淳安县千岛湖镇二轻招待所室一女性青年死在客房内床上。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展开勘验调查。调查发现,死者宋某某,时年18岁,淳安县人。经法医现场勘验检查,确认为他杀。
经走访和现场勘查,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发现于年11月11日入住该招待所的徐某宏有重大作案嫌疑,且案发后逃离现场、不知所踪。淳安县局于接报案当日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开展追捕工作。并于年11月15日批准对徐某宏刑事拘留。
专案组在全县各乡镇发了协查通报,同时寻求上级公安部门支持在全省、华东刑侦协作区乃至全国发了协查通报,并对徐志宏进行悬赏通缉上网追逃。与此同时,针对犯罪嫌疑人徐某宏可能的落脚点,专案组围绕其亲属、同学、朋友等关系人先后赶赴杭州、建德、桐庐以及省内开化、龙游、海宁、丽水、庆元和省外江西省德安县、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开展查缉布控。但是,追逃工作始终没有突破。
二十一年来,淳安警方对犯罪嫌疑人徐志宏的追逃工作始终没有放弃,追逃战役一年接着一年打,一批又一批追逃民警先后辗转二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专项落地追逃。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应用,县公安局又先后组织专案警力赴公安部以及部分重点省市开展了专案专人的比对工作。期间,追逃工作也得到不少群众的热心支持。我们对群众反映的疑似逃犯徐某宏的线索逐一进行了落地甄别,先后赴云南、山东、河南、陕西、江苏等省,围绕疑似逃犯徐某宏的嫌疑人派出工作组上门展开细致核查,但均予以排除。
年11月26日,山东省临沂市警方在辖区一二手车交易市场例行盘查检查时,发现一名男子行迹可疑,民警盘查发现该男子所持有居民身份证系假证。通过进一步大数据分析,发现该男子疑似为我局上网追逃徐某宏。我局根据山东警方提供的信息,开展进一步分析研判,经全方面访查、比对并确认化名“王君河”的男子就是我局上网逃犯徐某宏。同时,第一时间派出专案组前往山东临沂。经审查,该男子承认自己就是淳安人徐某宏,已化名“王君河”居住和生活在山东省临沂市高新区某村多年,并初步交待了年11月在千岛湖镇一招待所杀害被害人并畏罪潜逃的犯罪事实。
年11月29日,犯罪嫌疑人被安全押解回千岛湖镇。综合审查、调查情况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宏因言语冲突于年11月12日凌晨将被害人杀害后立即逃离现场,并搭乘交通工具逃往杭州,后通过扒火车方式逃至广东广州,在广州市天河区捡垃圾、睡桥底生活近两年。年徐某宏到山东省枣庄市务工,年该徐到山东省临沂市偏远小镇和农村务工并生活至今。
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徐某宏在实施杀人犯罪行为后,利用案发与报案之间十多个小时的时间差,第一时间逃离了淳安、逃离了杭州、逃离了浙江。在畏罪潜逃21年期间,为逃避公安抓捕和法律惩处,犯罪嫌疑人徐某宏不曾与家人、亲戚、朋友、同学有过任何联系和来往;不曾使用自己真实姓名和真实身份;不曾返回淳安;不曾因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打击处理。同时,其所持的假身份证亦系通过地下黑市购买获取,相关信息也系伪造。
案件的告破,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锲而不舍、咬定不放的结果;是全国公安机关信息共享、紧密协作的结果;是科学技术赋能现代警务的结果。藉此,告慰受害人在天之灵,安抚受害人家属亲属。而且再一次以实践昭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犯罪终有一天难逃法律的严惩!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讯员章飞燕
(来源: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