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峄城区新增一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急寻接触者
年2月7日,枣庄市峄城区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目前,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准确查找与李某密切接触的人员,现发布通告。
李某,女,50岁,峄城区坛山街道西关市场内金健康理发店店主,住在金健康理发店斜对面二层民房内。2月2日22:00,作为市中区确诊病例郭某元的密切接触者被“”救护车送至医学集中观察点集中观察。
活动轨迹
1月22日,在金健康理发店活动,期间,约10:00为郭某元理发。
1月23日10:00,乘私家车到市中区文化路街道文化二村陈某兰家活动,其余时间在金健康理发店活动。
1月24日11:20-12:20,骑电动车到峄城区中心街嘉禾服饰一楼买衣服;15:30-16:30,骑电动车到峄城区中心街嘉禾服饰二楼换衣服,其余时间在金健康理发店活动。
1月25日16:00,骑电动车到榴园镇七里山村东梁某川家养殖场活动。
1月26日10:00,乘私家车到市中区西王庄宋楼村梁某荣家活动;11:00乘私家车到市中区文化路街道文化二村陈某兰家活动;14:00后,在金健康理发店活动。
1月27日,居家未外出。
1月28日16:00,骑电动车到榴园镇林桥村村南自家养殖场活动,随后到榴园镇七里山村东梁某川家养殖场活动,随后到金健康理发店北陈某武家活动。
1月29日16:00-17:00,骑电动车到峄城区中心街付家豆油坊活动。
1月30日9:58-10:02,骑电动车到峄城区银座东邮政银行活动;15:00乘私家车到榴园镇林桥村村南自家养殖场活动,19:00后,到金健康理发店活动。
1月31日-2月2日,居家隔离。
2月2日22:00,被“”救护车送至医学集中观察点集中观察。
相关时段在上述区域活动的人员,如有与患者有密切接触者,要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登记备案,详细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做好防控跟踪反馈。
济宁两例确诊病例曾乘坐这趟车!
兖州区报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中有2例(刘某文、孔某平),曾于1月18日乘坐K次(08车厢号)列车从武汉返回兖州,于19日上午7:06到达。
因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流行病学特点尚不明确,所以兖州区疾控中心特提醒该车次同乘人员,虽已过14天密切隔离期,但仍需要做好自我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指挥部报告。在我区居住的同乘人员,请立即联系兖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兖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2月7日
威海市一确诊病例曾在德州呆了5天!
年2月7日0-12时,威海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1例。
患者邢某某,男,39岁,住址威海市临港区。
1月23日自驾车到德州,1月27日返回威海。
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5医院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医院住院治疗。
2月7日经专家组分析评估认定为确诊病例。
请与该患者接触过的人
主动进行居家隔离
及时向疫情防控部门登记报告
莒南县关于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月7日,莒南县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患者。患者陈某,女,34岁,莒南县坪上镇坪上一村人,1月22日自武汉返乡。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其在莒南县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下午3:00-3:32,在坪上镇百姓鞋城购鞋。1月23日下午3:33-3:48,在坪上镇开元超市购物。1月23日下午4:00-4:14,在临港经济开发区淘宝优品日用百货购物。1月24日上午9:30-10:10,在坪上镇百姓鞋城换鞋。1月24日上午10:15-10:46,在坪上镇亿尚超市购物。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就近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医院左山院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相关人员要立即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社区)或者电话直接报告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2月7日
沂南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
年2月5日12—24时,沂南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李某,男,32岁,居住于沂南县铜井镇。1月21日从武汉返回沂南,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干咳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患者李某一家及李某大姐夫一行5人,驾车自武汉回老家过年,当晚6:30到达铜井镇桃峪村,在父亲家用晚餐。
1月22日:患者李某在父亲家用午餐、晚餐。
1月23日:上午和父亲从家里出发,先到鲁庄农家大院送还餐具,患者李某未下车,父亲下车把餐具放到饭店门口,未与人接触;随后到鲁庄河东岸路北油坊去拿油,父亲进油坊拿油,又去了鲁庄桥头路东卖肉的后面小卖部买面条,患者李某未下车,随后父子2人一起回家。
1月24日:上午10:00左右,患者李某驾车去铜井镇信用社附近加油站加油,患者李某未下车,期间工作人员戴口罩,加油后李某扫码付款离开。
1月24日:下午5:00左右,患者李某和妻子从家里出发经县城北外环、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医院东院区就诊,查血和CT未见明显异常,晚8:00医院对过网吧购买方便面,后返回家中。
1月25日:患者李某居家未外出。
1月26日:患者李某去父亲家用餐后一直居家。
1月27日至2月1日:患者李某居家未外出。
2月2日早:患者李某给铜井卫生院随访人员打电话称自己喉咙不舒服,铜井卫医院救护车将其接走。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群众,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相关人员看到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立即居家隔离观察16天,坚持每天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打电话通知所在乡镇、村居、社区干部和医疗服务人员,医院派救护车接诊,接诊-3234,医院就诊。或直接电话报告沂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值班-。
聊城新增7例确诊病例,详情公布
年2月7日12时至24时,聊城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7例,累计确诊病例27例,其中,东昌府区20例,莘县3例,东阿县2例,临清市1例,冠县1例;出院1例;新增疑似病例3例,现有疑似病例8例。
新增确诊病例为:
患者米某某,35岁,女性,在东昌府区居住,振华超市闸口店一楼酒水区员工,2月5日作为疑似病例采样,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专家组评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目医院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患者郭某,49岁,女性,在东昌府区居住,振华超市闸口店临时促销员,1月31日出现发热,2月5医院就诊,2月6日作为疑似病例采样,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专家组评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目医院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患者时某某,49岁,男性,在东昌府区居住,是确诊患者郭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5日因发医院就诊,2月6日作为疑似病例采样,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专家组评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目医院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患者周某,36岁,女性,在东昌府区居住,振华超市闸口店促销员,2月5日在该店确诊病例密集筛查中接受采样,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专家组评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目医院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患者郑某,41岁,女性,在东昌府区居住,振华超市闸口店一楼酒水组临时员工,1月22日出现咳嗽、乏力症状,2月6医院就诊,作为疑似病例采样,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专家组评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目医院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患者隋某某,28岁,女性,在东昌府区居住,振华超市闸口店一楼外包区工作,2月5日在该店确诊病例密集筛查中接受采样,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专家组评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目医院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患者韩某某,73岁,女性,在旅游度假区居住,与2月5日确诊的患者李某某为婆媳关系,是其密切接触者,1月24日出现咳嗽症状,2月5医院收入院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呈阳性,专家组评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目医院隔离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截至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备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信息报告新要求,医院所在县区统计。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协查通告(第30号)
鸡西市鸡冠区发现一例从青岛到鸡西市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经调查询问,该患者返乡交通路线、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及在鸡冠区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女,居住地:鸡冠区跃进委机电厂53号楼,是12号确诊病例的女朋友。
1月12日,22:00乘坐航班飞往泰国,17日,14:50从泰国飞回青岛,约19:30点左右到达青岛,乘出租车回到崂山区麦岛香港中路附近。
1月18日,8:00乘坐线公交车到公司办理交接手续,18:00乘坐线公交车返回青岛家中。
1月19日,6:10乘坐G8从青岛北上车,16:56到达哈尔滨西站,在哈西站乘坐出租车到达哈尔滨花园街汉庭酒店(秋林店)入住,19:00左右,和朋友从宾馆乘坐出租车到中央大街,22:00左右乘坐出租车哈尔滨花园街汉庭酒店(秋林店)。
1月20日,9:00左右步行到秋林购买红肠,中午步行回到酒店,下午步行到红博地下,然后回酒店取行李乘出租车到火车站,晚上19:10乘坐K(9车5号下铺)从哈尔滨到达鸡西市。
1月21日,5:01在鸡西火车站下车后,乘坐出租车回家后没有外出。
1月22日,没有外出。
1月23日,5:00步行到浅水湾浴池洗澡,大约1小时后回家。
1月24日-1月25日,一直在家没有外出。
1月26日,上午乘坐16线公交车到火车站前虹竹宾馆附近,12:00医院对面超级冷面吃饭后回家。
1月29日,14:00在友合商务宾馆附近。
1月30日,10:00在鸡冠区跃进小区附近乘坐出租车到鸡冠区柳盛馨园小区,大约13:00左右乘坐出租车返回家中。
1月31日至2月1日,一直在家没有外出。
2月2日,在阳光假日酒店附近。
2月3日,1名与其密切接触人员被确诊为新型肺炎病例,立即进行隔离观察,与该患者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有以上共同出行史的乘客、司机及活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
1、请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量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
2、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近期从外地来(返)鸡西的人员,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如有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协助疾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居家隔离人员如想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请与各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经停菏泽的K列车发现3名确诊病例,紧寻同车人!
近日,根据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新发布的消息显示,在1月16日和1月18日,共有三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乘坐K次列车从武汉返回家乡,该班次列车分别在曹县和菏泽停留4分钟和7分钟。
患者吴某,男,35岁,济宁辰欣药业工人,曾于1月16日乘坐K次列车(6车厢9号中铺)从长沙返回济宁,于17日上午6:31到达。
患者刘某文、孔某,曾于1月18日乘坐K次(08车厢号)列车从武汉返回兖州,于19日上午7:06到达。
现请大家紧急扩散,寻找:
1月16日的K次6号车厢(长沙站-济宁站段)
1月18日的K次8号车厢(武汉站-兖州站段)
因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流行病学特点尚不明确,所以兖州区疾控中心特提醒该车次同乘人员,虽已过14天密切隔离期,但仍需要做好自我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指挥部报告。
来源海报新闻
编辑翟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