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44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需求,拟面向社会补充招录10名优秀专业人才。
一、招录人才范围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4)、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附件5)择业期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高校师范类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按时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录范围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
(六)应聘考生须具备应聘岗位相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择业期内(、、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不作硬性要求,但要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招录高校中与本校(校本部)招生代码不一致的其他校区,以及招录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招录范围;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证明的;峄城区在编教师;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无法提供所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证明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年枣庄市第一中学补充招录人才岗位设置》(附件1)。
四、招录程序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8月16日上午8:30—8月17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峄城区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