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年3月21日,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枣庄市*府网站和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现将年报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及总体概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鲁建金函〔〕2号)要求,按照规定的模板格式,编制了年报。年报以丰富详实的数据,全面披露了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策调整等信息,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健康平稳,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充分发挥了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二、各项业务指标情况
1、制度受惠人群增多。年,新开户单位家,实缴单位家;新开户职工2.82万人,实缴职工26.83万人。
2、缴存额平稳增长。年缴存额37.72亿元,同比增长15.32%。截止年末,缴存总额.13亿元,同比增长17.27%;缴存余额.37亿元,同比增长7.55%。
3、提取额力度加大。年共为7.96万名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29.76亿元,同比增长25.31%;占当年缴存额的78.90%。
4、贷款量有所增长。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5万笔24.5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64%、16.71%;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笔万元。截至年12月底,历年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684.08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6万元,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8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率88.45%(不含贴息),含贴息个人住房贷款率99.92%。
5、主要财务数据。年,业务收入.33万元,同比增长9.22%;业务支出.01万元,同比增长8.05%。实现增值收益.32万元,同比增长11.34%。其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9万元。
三、社会经济效益凸显
1、从制度覆盖群体看,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1%,高收入占0.99%;新开户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72%,高收入占0.2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69%,高收入占1.31%;贷款职工中,以中低收入者为主,中、低收入占98.60%,高收入占1.4%,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建房的保障作用。
2、从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面积看,以中小户型为主,90(含)平方米以下占9.52%,90-(含)平方米占70.13%,平方米以上占20.35%。
3、从贷款支持力度看,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7.8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75%,比上年减少1.7个百分点。
4、从减轻还款压力看,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贷款期间共可节约购房利息支出.38万元。
5、从资金使用上看,年住房贡献率.56%,比上年同期减少14.85个百分点。
6、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截至年底,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万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四、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1、贷款最高限额。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年公积金上限标准:缴存比例为12%、缴存基数按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为元,月缴存额为.12元;下限标准:缴存比例为5%,缴存基数为元,月缴存额调整为元,其中市中区、滕州市最低缴存额调整为元。
3、开展组合贷款业务。为给广大职工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贷款服务,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结合我市实际,年已经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个人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因购房资金不足,可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切实解决职工“一份贷款不够用,两份贷款无抵押的”贷款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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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大众网丨责任编辑:孟令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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