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了《司法部民*部表彰第七批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共表彰个村(社区)
其中枣庄有3个村(社区)上榜
评选依据
近年来,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按照司法部、民*部的安排部署,在*委、*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
为充分展示成绩、鼓励先进,按照《司法部民*部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司发通〔〕97号)要求,在各地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司法部、民*部认真审核,决定表彰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一村等个村(社区)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在本次评选中
枣庄有3个村(社区)
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雷村
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种庄社区
枣庄市滕州市南沙河镇上营村